(二)条件要求
应聘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才能报考:①现在仓山区属公办小学代课的人员;②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③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④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⑤在仓山区属公办小学代课3年及以上(持学校相关证明及工资册);⑥所报学科志愿须与持有的教师资格相一致。
(三)若是面向仓山区属公办小学代课人员招考的岗位未招满时,空缺岗位从报考仓山区小学相应学科志愿未录用的师范专业毕业生中按录取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资格审核→交报名费→报名人员本人现场摄像,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二)填报志愿
按专业对口原则,报考人员可填报两个志愿,但中学、小学岗位不能兼报,教师、教辅人员(含职员)岗位不能兼报。若两个志愿同时入围,按第一志愿录取。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4月23日至5月6日(其中五一节放假三天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1)提交报名材料及报名资格审核:设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福州教育宾馆六层,联系电话:0591-83340647、87117458<传真>)。
(2)交报名费及报名人员本人现场摄像:设在福州广达自学考试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福州教育宾馆一层,联系电话:0591-83332876)。
(四)报名方式: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因办理准考证需要报名人员本人现场摄像,不接受报名人员委托报名)。
(五)报名材料:报名表原件(报名表可从福州教育网<网址:www.fzedu.gov.cn>上直接下载)一式两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两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省高等院校本专业毕业综合考评成绩前20%的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中学岗位经福州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报名。符合“特殊情况毕业生”条件的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有关改派审核材料。报考教师岗位的2008、2009届毕业生的应按所报志愿要求提交毕业证书、报到证、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中小学文化课教师的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专专业教师的还须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还须提供经福州市人事局确认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报考各类教辅人员的,须按报名条件提供有关证书或证明。
(六) 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费缴费收据到福州广达自学考试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5月24日至28日。
(七)报名费每人80元。
五、考试办法、内容、时间
(一)考试办法: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考试内容
1、报考教师岗位及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员岗位
(1)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2)面试: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报考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特教、幼教 等技能学科需另加技能或操作测试。报考中学教师面试内容为高中起始年段相应学科的教材;报考小学教师的面试内容为小学3或4年级相应学科教材。
2、学校教辅人员(含职员)岗位的人员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报考高校辅导员增加心理学内容),面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报考网络管理员、高校数学化校园网站建设人员、职专实验员、实训室管理员、实训指导人员等岗位需另加技能及操作测试)。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1)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及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员岗位笔试时间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5月29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5月29日下午3:00~5:00
(2) 报考职专专业课教师、学校教辅人员(含职员)岗位笔试时间
5月29日上午9:00~11:00
2、各岗位笔、面试地点及面试时间(一天)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六、录取办法
1、根据参考毕业生笔试成绩按学科招考计划的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录取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根据录取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人选,录取成绩和拟录取人选的名单在福州教育网公布。
2、录取合格成绩定为60分。
3、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录用。有关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过福州教育网通知。
4、担任教师岗位的拟录用人员须参加暑期集中岗前培训。有关集中培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过福州教育网通知。
5、拟录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B:审档不合格的;C: 报到时未取得高校毕业证书的;D:报到时担任教师岗位的师范专业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的;E:报到时担任职专教师岗位的人员无学位证书的。
6、担任教师岗位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含研究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否则不能按教师予以正式聘用。
七、鼓励办法
1、录用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师范院校师范本科毕业生每人发给安家补助费3000元。
2、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招考条件的毕业生,报考福州市属学校岗位给予笔试总分加3分照顾,报考区属学校岗位给予笔试总分加5分照顾。
八、正式报到时间
被录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为2010 年8月16日。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事局 福州市监察局
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2010年福州市区中小学招考师范专业毕业生及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公告